强制拆迁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全球速讯
2023-06-14 13:21:37   找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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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制拆迁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未与被征收人达成补偿协议,行政机关直接实施强拆系违法行为,被征收人可以就违法强拆提起诉讼。 遭遇违法强拆之后,首先需要锁定强拆主体,即房屋是被谁拆的。如果找不到强拆主体,那么需要通过申请公安机关查处或其他方式查出强拆主体。强拆主体确认后,即可准备起诉材料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行政机关强制拆除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为后续的赔偿打下基础。 在强拆违法诉讼过程中,行政机关为了避免败诉带来的不利后果或法院为实质性化解争议,可能会主动提出调解,此时被征收人可以视情况与行政机关就补偿事宜进行协议,争取合理的补偿。

法院判决确认强拆违法胜诉后,被征收人可以向强拆主体申请国家赔偿,行政机关对赔偿申请不回复或被征收人对回复不满意,被征收人可以向法院就赔偿问题提起诉讼。

二、强制拆迁有通知吗

会有书面拆迁公告。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市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实施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三、强制拆迁的执法主体是什么

找法网提醒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准予执行的,一般由作出征收补偿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也可以由人民法院执行。”由此可知,强制拆迁的执法主体是市、县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法院,但是,在实践中,不可能由市、县政府的工作人员亲自实施强拆,这个工作一般授权或者委托给乡镇、街道、村委会、居委会或者拆迁公司,但是这些单位是不具有法律上强拆主体资格的,如果他们没有经过授权或者委托就强拆了您的房屋,那就是违法强拆,如果他们经过了市、县人民政府授权或者委托,则承担强拆法律责任的就是市、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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